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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SSCI和A&HCI论文发文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4 11:17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决定》(东师党发字[2012]10号),扩大学术研究视野,跟进国际学术前沿,提升学校科研影响力和研究质量,实现“若干学科从国内一流向国际知名跨越”发展的目标,在大幅度提升高级别成果奖励额度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国际检索论文数量和质量的跨越式发展,现对SSCI、A&HCI等论文发文的前期策划准备予以相关资助,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我校在编教师、离退休教师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资助:
1.有深厚的学术底蕴和知识积累,原则上承担过D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SSCI、A&HCI学术论文(限Article类型),或在国外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5篇以上学术论文(外文)。
3.有国外留学经历并取得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1.已获得资助但论文尚未发表;
2.稿件明确被拒;
3.在校学生、博士后;
4.本校教师脱产到外校攻读学位;
5.不利于本资助计划的其它情形。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必须以资助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必须为东北师范大学。
2.论文必须在国外SSCI或A&HCI期刊发表。
3.列入资助计划的论文发表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三、资助额度
每篇资助6000元,其中申请人所在单位资助3000元,学校资助3000元。
四、申请方式
1.申请人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SSCI、A&HCI论文资助计划申请书》,交所在学院(部)进行资格审查,学院(部)教授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学术水平、前期准备和研究方案进行评估并确定资助名单。
2.各学院(部)将评审结果及相关的《东北师范大学SSCI、A&HCI论文资助计划申请书》上交社科处审核评估。通过后,由社科处向学院(部)下达拨款通知单,学院(部)接到拨款通知单15日内,将学院资助资金拨入学校指定账户。
3.学校与受资助人签定合同书,受资助人定期按要求向社科处上交阶段进展报告,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几点说明:
1. SSCI、A&HCI(国外)等高级别国际检索论文的数量与质量是一个学校,一个学科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我校目前的发文数量和质量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瓶颈,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规划,把此项工作与学院的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科研整体发展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2.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相关学科的SSCI、A&HCI刊物发文要求及风格,积极与相关刊物联系与交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方案和整体发展规划,要有分析,有研究,有时间表和路线图,立足实际,面向长远,讲求实效。
3.资助申报工作采取随时交流,定期受理的方式进行,学校每年4月和10月集中受理,如有特殊需要,也可随时受理。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学术诚信,不求多,不求杂,成熟一批,建设一批。
4.资助经费采取学校与学院共同支付的方式主要是为了强化学院的监管职能,共同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如果资助人的成果成功发表,学校将以科研返点的方式将经费返还学院。
5.社科处将联合图书馆提供相关的服务工作,比如编写《SSCI中国科研机构高发文率期刊手册》,建立专题网站,定期请国内资深专家进行讲座辅导等。
6.此项资助计划现为试行阶段,将会随着工作的推进,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完善。


关于启动首批SSCI(A&HCI)论文资助计划的 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SSCI(A&HCI)论文资助计划申请书
联系人:关丰富 王春雨
电话:85098225 85099838



社会科学处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