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环办函[2015]30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奖”)应符合《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1)中有关条款的规定。
2.申报环保科技奖项目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审或获得专利后,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科技成果。
3.正在研究中的项目、成果权属有异议的项目不得作为推荐项目;已获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作为推荐项目。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科学技术类
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请申报教师登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按照系统中《填写说明》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2.书面申报:书面材料包括完成网上申报后生成的推荐书和相关附件一式四套装订成册(研究报告可单独成册)。相关附件包括: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材料(指项目验收文件、评审文件、鉴定文件、已授权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成果应用证明和项目研究报告。
(二)科普类
科普类成果推荐评审请参照《关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见附件2)。
请申报教师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见附件3),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四套、推荐书及附件电子文件刻录成光盘一套。相关附件包括:(1)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时间(2013年2月28日前)、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2)科普作品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3)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4)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科普类成果除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外,还应提交3套科普作品。
三、申报时间
1.3月30日前,将书面推荐书初稿一份交至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2.4月20日前,上报书面推荐书终稿及附件材料。
联 系 人:宋 敏 杜尚宇
联系电话:85099604 85098186
Email:songm489@nenu.edu.cn
附件:1.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关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
3.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
科学技术处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