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及《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基本条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及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现将我校2018年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聘任工作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要有利于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有利于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有利于优化指导教师队伍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有利于提高指导教师队伍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博士生导师应能够坚定信仰、积极传播、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并具有优良的学风和深厚的学术造诣。各单位应对博士生导师按需设岗,并按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进行遴选。
二、填写材料
1. 本校或引进教师为学校学科发展急需人才或有特殊贡献人才、二级教授,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 在岗博士生导师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科研、教学情况统计表及汇总表》(附件2)。
3. 首次申请人员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科研、教学情况统计表及汇总表》(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本校首次申请人员)》(附件3),佐证材料,一起装订。
4. 校外申请兼职博士生导师人员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外校申请人员)》(附件4)和《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科研、教学情况统计表及汇总表(外校申请人员)》(附件5)及其单位出具的科研成果清单(需加盖公章)、佐证材料,一起装订。
(说明:科研成果清单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打印。申请材料请于12月15日下班前交至邹存铭处。)
附件2:2018年申请招生人员科研、教学情况统计表及汇总表.rar
附件3:(本校首次申请人员)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4:(外校申请人员)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5:2018年申请招生人员科研、教学情况统计表及汇总表 (外校申请人员).rar
附件6:区域经济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试用.doc
附件7:地理学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条件-试用.doc
地理科学学院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