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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8 14:33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单位:

2023年寒假将至,为落实教育部、吉林省教育厅有关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防止寒假期间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校园防火安全重要性认识。寒假期间,特别是元旦、春节将近,校园安全稳定尤为重要。各学院(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各地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增强做好校园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二、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放假前,各学院(部)、各单位要集中开展一次火险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用电设备及线路安全检查。加强对药品库、储藏库、设备间、清扫间、热水间、楼梯间等隐蔽角落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做好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上报工作。

三、加强校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各学院(部)、各单位要加强明火作业管理,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提醒师生放假离校时要关闭电脑、空调、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断;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停放和充电。

四、加强学生住宿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学院(部)、物业保障部门要经常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巡查,督促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公共电源;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饭锅、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好假期实验室开放管理和登记工作,实验期间应有专人安全巡视,人员离开要及时关闭电源,加强危化品、放射源管理和看护力度,防止发生实验安全事故。

六、加强校园施工安全管理。开展校园假期施工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强化信息备案工作,严格用火用电审批。

七、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各学院(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098110(自由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