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师生: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过渡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地理科学学院疫情防控过渡期有序开放科研实验室工作方案》,为做好疫情防控过渡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过渡期实验室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要求,保障学院各类开放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导师责任制,导师在学生开展实验前必须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老师对其进行指导;导师负责对本课题组实验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并具体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工作,课题组导师本人不入校的需责成所在大课题组相关在校老师负责具体现场指导;实验室责任人负责指定实验室的现场管理,包括进入该实验室的人员预约和管控工作。
二、严格落实实验室开放审批备案制度
学校疫情防控过渡期间,保持封闭管理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门窗,做好每日巡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需开放的,实验室负责人需要履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备案,全面掌握实验室开放情况,并做好实验室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管控。
三、做好实验室开放前准备工作
实验室开放前,各实验室在校负责人需要对实验室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杀、通风换气,并对疫情期间停用的设施、设备逐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关注气瓶柜、气体管路、通风橱、药品柜、上下水管线、监控报警装置等,确认排除安全隐患后通水、通电、通气;贵重仪器设备以及高温、高压、高速等危险性设备开放前须由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保养调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四、做好实验室使用申请、人员管控和环境消杀
实验室开放使用需履行正规申请流程(申请表格下载:/kstd/cyxz/sys.htm),向实验室管理专班在校负责老师提交纸质版《实验室使用预约申请表》。通过预约和错峰等方式,严格控制实验室人员数量;申请人获得批复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实验活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拟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须满足学校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隔离、消毒、测温等防疫工作要求,进出人员必须做好出入登记,做到留痕可追溯。实验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实验完毕,对接触的实验设备、设施进行消杀,检查水、电、气、仪器设备、门窗后,尽快离开实验室,严禁人员聚集,严禁留宿及饮食,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每日最少消毒2次。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和危险源安全管理
严格遵守《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东北师范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地理科学学院实验室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实验前,应详细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离开时,应关闭实验设备、电气设施等,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使用过的实验废弃物需按规定进行分类装箱处理。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做到“五关”,即关电、关水、关灯、关门、关窗。严格做好危险源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管制类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气体钢瓶、高温、高压、高速等设备不可无人值守运行;危险实验须有2人同时在场;按照实验项目危险程度,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实验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实验负责人,并及时上报学院。
地理科学学院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