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相关教师:
由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设立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从即日起受理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注重理论创新和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项目成果密切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有利于推动我省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二、奖项设置
本次申报的评奖成果分为论文、研究报告、著作三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具体等级名额依据申报成果质量和数量确定。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本届参评范围仅限于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实施以来完成并结项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立项区间为2001-2013年度)。
2.2001年以来承担并完成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具有申报参评资格。在此期间项目负责人承担并完成多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不受数量限制。课题组成员未征得项目负责人同意,不得持该项目成果申报评奖。
3.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表》。佐证材料不实、无法确认或缺失的,按无效处理。对主观故意弄虚作假者通报批评,并记录学术行为不良一次。
4.已经参与申报过首届评奖的项目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5.学校社会科学处是我校申报受理单位,凡以学校名义立项的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参评成果由社会科学处统一报送。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者提交《第二届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
2.申报者提交参评成果反响《佐证材料》(A4纸复印件)一式3份,较多的要装订成册。
3.提交的《申报表》与《佐证材料》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五、评奖时间
申报人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社会科学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关丰富
联系电话:85098225
E-mail:Guanff626@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论文类)
2.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书(著作类)
3.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研究报告类)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