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申报2014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吉科协发学字〔201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4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根据学术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分一、二、三等奖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详见《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为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特别是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参与学术研究的积极性,特设立优秀奖,对在学术上有创新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但由于获奖比例限制而不能得奖的学术成果评为优秀奖。
二、申报要求
1.凡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办法》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类成果、学术著作类成果均可参评。
2.学术论文类成果可单篇论文进行申报,也可将围绕同一课题不同研究阶段发表的系列学术论文或著作整合成一项成果进行申报;学术著作类成果接受著、编著类成果申报,主编类、教材类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3.已获得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奖励的成果不能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奖励的成果中的任一单篇论文,不得与其他论文组合成新的成果申报;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不得由不同申报人组合成不同成果申报。
4.学术成果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必须在吉林省;成果组成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为作者现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涉及单位出具的授权报奖证明加盖公章。
5.学术成果报奖人排名时,所列报奖人必须在成果组成论文中有署名,否则不得列入;第一作者必须在组成成果的全部论文中有署名、2/3以上论文中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二、三作者必须分别在组成成果的1/2以上论文中有署名。
6.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7.违反以上要求申报的成果,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8.参评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
三、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受理、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教师向学校科学技术处申请“推荐号”;
2.申报教师登录“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用户类型”下拉框选择“个人用户”,然后依次输入学校发放的申报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按《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指南》(见附件2)要求填报成果信息。
3.申报教师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
四、申报材料
学术论文类成果书面申报材料:
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网上填写,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核后,自动生成、下载并打印,样表见附件3)
2.每篇论文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全文复印件;
3.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4.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引证检索报告,内容需包括每篇论文的被检索收录、被引用次数、论文发表时刊物影响因子证明等;
5.项目来源、成果被应用推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
6.系列论文类成果额外报送有所有报奖人按照报奖排序签名的名单(样表见附件4);
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学术著作类成果书面申报材料:
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要求同论文类成果);
2.原著一部;
3.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4.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上述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1份,装入一个文件袋内上报,并另打印《评审表》首页粘贴于文件袋外。
五、时间要求
1.“推荐号”申请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2.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书面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联 系 人:宋 敏
联系电话:85099604
联系邮箱:songm489@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
2.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指南
3.《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样表
4.成果报奖人署名排序声明(签名名单)样表
科学技术处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