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学校将于下学期继续举办第十七期中青年骨干教师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普遍提高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满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要求,扩大出国留学选派规模,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双语教学。
二、培训范围和限额
以针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单独设立培训班的形式进行,本期计划招收名额为60人左右,以个人申请、学院(部)推荐的方式遴选组班。
各学院(部)结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有一定英语基础,需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或双语教学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不限额申报。如申报人数超过2人(含2人),请学院(部)排序上报。
三、培训内容和时间
1.本期培训班培训内容为口语和听力。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培训,培训期限为1学期。9月8日开学,每周上课两次,每次4学时,上课时间每星期二、星期四13:30-15:00和15:15-16:45。
2.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申请全日制培训,插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培训班学习。培训内容为口语、听力、阅读和写作。培训期限为1学期,主要上课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四、培训费用和管理
培训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由人事处和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共同负责。
本期培训班学费每人1500元,全日制插班每人3000元。
取得英语高级班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或取得英语高级班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PETS-5级考试合格证书的教师,人事处报销本期培训班全部学费及PETS-5考试费;考勤合格,考试未能通过的教师,人事处承担学费的三分之一;考勤不合格,或未参加考试的教师,费用自理。
参加本期培训班并取得口语、听力合格成绩的教师,原则上须在1学年(2学期)内连续参加阅读、写作两科的培训班,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英语高级班培训合格证书。若未能取得本期培训班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在下学期全日制培训班考试时申请参加补考。其它情况参照培训部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申请程序及截止时间
申请教师填写《中青年骨干教师英语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学院(部)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于2014年9月3日(星期三)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5室)。
联 系 人:毛世帅
联系电话:85098029
人事处
201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