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为培养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提高教师队伍质量,提高学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遵循我校鼓励教师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进行短期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的方针,本着“鼓励支持教师出国(境)向青年教师倾斜”的原则,对各学院(部、所)申报的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教师出席国际会议申请以及2015年教师出国(境)短期合作研究及研修计划申报进行批复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1。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管理规定及资助办法(试行)》(见附件2)的相关规定,教师短期出访项目资助分为A、B、C三类:
A类:全额资助
全额资助主要面向全校青年教师(理科40周岁以下,文科45周岁以下),学校为申请人提供全额往返机票;会议注册费;境外住宿、伙食、公杂费;办理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手续等费用资助。
B类:非全额资助
非全额资助主要面向学校全体教师(包含青年教师),学校为申请人提供往返机票和办理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手续费用资助,不承担其境外期间费用。
C类:经费自筹
经费自筹是指申请者获得出访资格,但相关出国(境)所需经费按照经费自筹方式执行。
本批复公示期为2015年1月5日-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 系 人:刘 丹 张瀚文
联系电话:85099338
附件:1.2015年度申报教师短期出访计划批复汇总表
2.东北师范大学关于教师因公短期出国(境)管理规定及资助办法(试行)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