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教育部2009年签订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从我国有关院校选派英语教师以进修生身份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进修英语教学法,留学期限为10个月。进修结束后,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批准,将从中择优选拔不超过10人继续在新攻读12个月的硕士学位。我校至多推荐3名候选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进修期间,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贴(500新元/月/人)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新方提供留学期间的学费和部分生活费(750新元/月/人)、一次性书本费(300新元/人)及住宿。经批准继续在新攻读硕士人员,新方提供留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1400新元/月/人),住宿及往返国际旅费自理。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应为有关院校在职青年英语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英语相关本科专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具有从事英语教学工作经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英语会话及写作能力。有雅思成绩者优先。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见附件),并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学院(部)审核推荐。
3.学校确定推荐人选。被推荐的候选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务必按以下要求进行相关选项的选择:
申报留学身份:进修生
申请表类型:访学类
申报项目名称:国外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校英语教师进修项目
受理机构:东北师范大学
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获更高学历,可一并上传)
②本科以来的成绩单
③身份证
④护照信息页
⑤有效雅思/托福成绩(如无,可不附)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至迟于2014年12月3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审批同意后,至迟于2014年12月10日前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 系 人:王晓彤
联系电话:85098029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申请表
人事处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