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树立良好教风,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学岗位教授职务评聘工作。评聘工作依照学校《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学岗位教授职务评聘工作的决定》(东师校发字[2011]82号,见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以向所在学院(部)提请申报,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学岗位教授晋升申报表》(见附件2)。
2.学院(部)审核推选:学院(部)依据学校《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学岗位教授职务评聘工作的决定》(东师校发字[2011]82号)文件评聘条件要求,由学院(部)教授委员会审核、推选符合条件的人选至多1人,于2015年6月22日下班前将12份个人申报材料《东北师范大学教学岗位教授晋升申报表》(附佐证材料13份,其中1份为加盖公章原件)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jins@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组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学院(部)推选的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金 松
联系电话:85099971
附件:1.关于开展2011年度教学岗位教授职务评聘工作的决定
2.东北师范大学教学岗位教授晋升申报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