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为促进发明成果产业化,由中国发明协会举办第九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有高水平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发明成果,并且在创业和发明成果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2.参评人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参评人选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能作为申报“发明创业奖•人物奖”的依据。
4.已获得第一至八届“发明创业奖”、没有获特等奖的获奖人,可以申报第九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当代发明家”称号,但必须要有新的技术发明成果。已获得第一至八届“发明创业奖”特等奖授予“当代发明家”称号的获奖人,不再申报第九届“发明创业奖•人物奖”。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网上填写 《第九届“发明创业奖• 人物奖”候选人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选材料,附件材料图片需扫描上传、文字需word文档上传,网址:www.cainet.org.cn。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时间5月15日-7月15日。
2.填写《第九届“发明创业奖• 人物奖”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推荐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7月20日前报送科学技术处(综合办公楼6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鹏
联系电话:85099887
邮 箱:lip289@ne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