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通知,2015年以1:1配套资助方式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候选人近期开始校内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及推荐限额
此次申报,采取不限额的方式,请各学院(部)根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本着择优推荐、保证效益的原则,认真组织选拔和推荐工作。申报人数超过1人的,请学院(部)排序后推荐。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3—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1.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除外);
2.必须已取得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及外方正式邀请信;
3.必须有教学、科研的在研项目或课题(主持或参与),出国研修任务须与在研项目(课题)紧密结合;
4.优先考虑重大项目研究、创新团队培育、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优先考虑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先考虑“东师学者”青年学术骨干培养计划入选者。
5.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四、申请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学校教学、科研部门出具的在研项目(课题)及成果清单;
3.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须明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推选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且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10月份,不得晚于2016年3月份;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须明确说明与申请人在研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一致;
⑤工作用语言种类,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5.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五、申请受理时间及其他
1.各学院(部)经过教授委员会遴选,统一将申请材料在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室);
2.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会议评审,请各学院(部)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王晓彤
联系电话:85098029
人事处
2015年7月6日